一、 依據經國國中106年1月24日經國輔字第1060000529、1060000530號函暨本市106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委員會臨時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 本案鑑定重要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
1、 設籍本市且就讀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
2、 具有創造能力資賦優異特質(如:敏覺、流暢、變通獨創、精密、想像、挑戰、好奇、冒險等),經學者專家、指導教師、學生家長期觀察(觀察期間至少一學期)推薦,檢附創造能力優異特質之具體資料。
(二)初選報名日期:106年4月30日(星期日)至5月2日(星期二),每日早上9點至下午4點止,逾期不受理。
(三)初選報名地點:由學生家長親至經國國中報名。
(四)初選鑑定評量日期:106年5月20日(星期日)。
(五)若有相關問題,可逕洽承辦學校經國國中,聯絡電話:3572699分機611及613。
三、 本案簡章及報名表件請逕至本府教育局首頁(http://www.tyc.edu.tw/boe/main.php)「教育局重要訊息公告區」下載。
一、 依據106.02.07桃教特字第1060008080號辦理。
二、 研習主題:初談情緒障礙認識與相處之道。
三、 研習講師:徐婉禎 心理師
四、 研習日期:106年2月22日(三)下午13:00-16:00。
五、 研習地點:大業國民小學四樓視聽教室。
六、 研習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職員、特教助理員及家長。
七、 報名事宜:請於106年2月22日(三)前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報名。(http://www.set.edu.tw) 105學年度下學期/桃園市/登錄單位(大業國小)。
八、 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 (差)假登記
九、 研習備有茶水供應,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十、 本校無提供汽車停車位,請出席人員以大眾交通工具或機 車代步。
十一、 聯絡人:特教組長陳韻雯,分機3337771#610
主旨:有關本市國民小學及幼兒園市內教師申請介聘之服務年限規定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及本局106年1月17日召開本市106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服務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查「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第12條規定略以,「(第1項)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除離島建設條例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另有規定外,應在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且無下列各款情事者,始得申請介聘:…。(第2項)前項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一日施行,施行前,仍依一百零四年二月二十四日修正施行前之規定辦理。」。
三、次查教育部104年11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040134747號函示略以,「…二、查本辦法第12條規定略以,『(第1項)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除離島建設條例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另有規定外,應在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6學期以上,…。(第2項)前項規定自中華民國105年8月1日施行,施行前,仍依104年2月24日修正施行前之規定辦理。』據此,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於105年8月1日前申請介聘之服務年限應依104年2月24日修正施行前之規定辦理。…」。
四、依前開「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及教育部函釋規定,申請106年度國小及幼兒園介聘之教師應在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6個學期以上。另本局刻正配合修訂「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106年2月10日府教務字第1060026504號函辦理。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6年2月13日客會文字第10600021901號函辦理。
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06年2月13日臺中大學英語字第1063060043號函。
一、依據「第七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桃園市初賽」實施計畫辦理。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6年2月14日北教大語字第1060850005號函辦理。
一、依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106年2月13日師培字第1061000060號函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2月14日臺教師(一)字第1060020272號函辦理。
一、 時間 :106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 1:00 - 4 :00 。
二、 地點 :同安國小二樓視聽室。
三、 主題 :特殊需求學生的班級經營。
四、 講師 : 桃園市成功國小呂美玲老師。
五、 報名 : 教師請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 「教師研習」,關鍵字搜尋「承辦單位」--「同安國小」報名,全程參與者各核予 3 小時研習時數。
六、 備註 : 為響應環保,當日請自備環保杯具。
一、為增進本市師生對藝術與人文創意之表現能力,鼓勵各校重視並推動創意教學,促進各級學校活力與創意展現,啟發藝術創作之美學涵養,以提昇本市學生生活美學與創意表現,特辦理本比賽。
二、競賽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報名日期:106月2月20日(星期一)起至106年3月8日(星期三)止。
(二)比賽日期:106年3月26日 (星期日)。
(三)比賽地點:本市平鎮區文化國小(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189號)。
(四)參賽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中小學生、本市各高中(職)學生。
106年2月19日「楊梅客家好聲音」晚會活動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06年2月13日清南大師培字第1069000805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