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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財團法人桃園市美好社會福利基金會107年10月3日(107)美好發字第215號函辦理。
二、 旨揭課程簡章請至該會官網(www.merryhouse.org.tw)或Facebook(https://zh-tw.facebook.com/merryhouse2013/)下載。
三、 旨揭課程承辦人員聯絡方式為蘇宿慎社工,聯絡電話請洽(03)4718695。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0月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70119041號函辦理暨本局107年9月25日桃教特字第10700077860號函諒達。
二、 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1份。
三、 如有疑義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教中心陳奕君助理,聯絡電話:02-7734-5086或email:carey@ntnu.edu.tw。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0月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70119750號函辦理。
二、 本案研習時間:107年11月10日(星期六);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綜合教學大樓地下室1樓國際會議廳。
三、 有關參與活動教師之核假,請學校逕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法規,本權責卓處。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6月7日桃教學字第1070046719號函辦理。 二、 時間:第一場次:107年10月24日(週三)13:30~16:30。 第二場次:107年12月19日(週三)13:30~16:30。 三、 地點:祥安國小3樓視聽館(桃園市平鎮區湧安路45號)。 四、 主講人:第一場次: 盧詠麗。(勵馨基金會) 第二場次: 章美惠。(勵馨基金會) 五、 主題:第一場次: 金孫(劉品言主演)。 第二場次: 六弄咖啡館。 六、 參加人員:請各校派一名教師參加,在課務自理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教師請上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祥安國小」登錄報名,全程參與每場次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6月7日桃教學字第1070046719號函辦理。 二、 時間:第一場次:107年10月24日(週三)13:30~16:30。 第二場次:107年12月19日(週三)13:30~16:30。 三、 地點:祥安國小3樓視聽館(桃園市平鎮區湧安路45號)。 四、 主講人:第一場次: 盧詠麗。(勵馨基金會) 第二場次: 章美惠。(勵馨基金會) 五、 主題:第一場次: 金孫(劉品言主演)。 第二場次: 六弄咖啡館。 六、 參加人員:請各校派一名教師參加,在課務自理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教師請上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祥安國小」登錄報名,全程參與每場次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說明: 一、 依據107年9月11日桃教小字第1070073398號函辦理。 二、 時間:107年10月19日(星期五)晚間7:00至9:00。 三、 講座地點:南興國小二樓視聽教室。 四、 主題:為愛朗讀 幫助孩子邁向主動學習的路 五、 主講人:李苑芳講師(貓頭鷹親子教育協會創辦人)。 六、 教師請上教師研習系統「南興國小」登錄報名,全程參與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 七、 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八、 本案聯絡單位:輔導室顏主任。聯絡電話:03-3801721轉610。
說明: 一、 依據107年9月11日桃教小字第1070073398號函辦理。 二、 時間:107年10月19日(星期五)晚間7:00至9:00。 三、 講座地點:南興國小二樓視聽教室。 四、 主題:為愛朗讀 幫助孩子邁向主動學習的路 五、 主講人:李苑芳講師(貓頭鷹親子教育協會創辦人)。 六、 教師請上教師研習系統「南興國小」登錄報名,全程參與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 七、 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八、 本案聯絡單位:輔導室顏主任。聯絡電話:03-3801721轉610。
說明: 一、 依據107年9月11日桃教小字第1070073398號函辦理。 二、 時間:107年10月19日(星期五)晚間7:00至9:00。 三、 講座地點:南興國小二樓視聽教室。 四、 主題:為愛朗讀 幫助孩子邁向主動學習的路 五、 主講人:李苑芳講師(貓頭鷹親子教育協會創辦人)。 六、 教師請上教師研習系統「南興國小」登錄報名,全程參與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 七、 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八、 本案聯絡單位:輔導室顏主任。聯絡電話:03-3801721轉610。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7月12日桃教終字第1070055487號函辦理。 二、 主題:華德福教育-孩子教養的新觀念。 三、 時間:107年10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四、 地點:本校視聽教室。 五、 講師:郭朝清校長。(宜蘭縣立慈心華德福教育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六、 教師請上教師研習系統「外社國小」登錄報名,全程參與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七、 本校因場地限制不提供停車,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前來。 八、 本案聯絡單位:輔導主任彭忠本,聯絡電話為324-1874轉610。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7月12日桃教終字第1070055487號函辦理。 二、 主題:華德福教育-孩子教養的新觀念。 三、 時間:107年10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四、 地點:本校視聽教室。 五、 講師:郭朝清校長。(宜蘭縣立慈心華德福教育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六、 教師請上教師研習系統「外社國小」登錄報名,全程參與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七、 本校因場地限制不提供停車,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前來。 八、 本案聯絡單位:輔導主任彭忠本,聯絡電話為324-1874轉610。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07年10月8日府觀秘字第1070251067號函辦理。 二、 為積極提升國內稀少語別導遊人數,鼓勵通曉稀少語之新住民、僑外生報名參加考選部舉辦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考試」,順利取得執業證,投入導遊人力市場。 三、 旨揭訓練分北、中、南、東4區辦理,招生說明會分別為北區5場、中區2場、南區2場及東區1場;訓練課程計北區3期、中區2期、南區2期及東區1期。 四、 招生說明會及訓練課程報名相關資訊,可逕至網站(http://ec.cyut.edu.tw/)查詢。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07年10月8日府觀秘字第1070251067號函辦理。 二、 為積極提升國內稀少語別導遊人數,鼓勵通曉稀少語之新住民、僑外生報名參加考選部舉辦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考試」,順利取得執業證,投入導遊人力市場。 三、 旨揭訓練分北、中、南、東4區辦理,招生說明會分別為北區5場、中區2場、南區2場及東區1場;訓練課程計北區3期、中區2期、南區2期及東區1期。 四、 招生說明會及訓練課程報名相關資訊,可逕至網站(http://ec.cyut.edu.tw/)查詢。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東華大學107年10月4日東英文字第1070019491號函辦理。 二、 本年度「2018群英行腳~大專『英』樂夏令營」各校志工出隊服務已於107年7月20日前辦理完竣,為體恤志工們的辛勞,並讓社會大眾看見志工們的熱情活力為偏鄉國中小學童服務,本計畫將辦理成果展發表會暨2019說明會。 三、 本活動資訊如下: (一) 時間:107年10月13日(星期六)上午11時至下午5時。 (二) 地點: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科技大樓B2國際會議廳(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三) 隨文檢附邀請卡(含活動流程)及會場方向指示地圖,請詳閱附件。尚有未盡事項請逕洽國立東華大學群英助理連絡電話:03-8905648/03-8905658,電子信箱:remotecampstw@gms.ndhu.edu.tw。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東華大學107年10月4日東英文字第1070019491號函辦理。 二、 本年度「2018群英行腳~大專『英』樂夏令營」各校志工出隊服務已於107年7月20日前辦理完竣,為體恤志工們的辛勞,並讓社會大眾看見志工們的熱情活力為偏鄉國中小學童服務,本計畫將辦理成果展發表會暨2019說明會。 三、 本活動資訊如下: (一) 時間:107年10月13日(星期六)上午11時至下午5時。 (二) 地點: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科技大樓B2國際會議廳(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三) 隨文檢附邀請卡(含活動流程)及會場方向指示地圖,請詳閱附件。尚有未盡事項請逕洽國立東華大學群英助理連絡電話:03-8905648/03-8905658,電子信箱:remotecampstw@gms.ndhu.edu.tw。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東華大學107年10月4日東英文字第1070019491號函辦理。 二、 本年度「2018群英行腳~大專『英』樂夏令營」各校志工出隊服務已於107年7月20日前辦理完竣,為體恤志工們的辛勞,並讓社會大眾看見志工們的熱情活力為偏鄉國中小學童服務,本計畫將辦理成果展發表會暨2019說明會。 三、 本活動資訊如下: (一) 時間:107年10月13日(星期六)上午11時至下午5時。 (二) 地點: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科技大樓B2國際會議廳(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三) 隨文檢附邀請卡(含活動流程)及會場方向指示地圖,請詳閱附件。尚有未盡事項請逕洽國立東華大學群英助理連絡電話:03-8905648/03-8905658,電子信箱:remotecampstw@gms.ndhu.edu.tw。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東華大學107年10月4日東英文字第1070019491號函辦理。 二、 本年度「2018群英行腳~大專『英』樂夏令營」各校志工出隊服務已於107年7月20日前辦理完竣,為體恤志工們的辛勞,並讓社會大眾看見志工們的熱情活力為偏鄉國中小學童服務,本計畫將辦理成果展發表會暨2019說明會。 三、 本活動資訊如下: (一) 時間:107年10月13日(星期六)上午11時至下午5時。 (二) 地點: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科技大樓B2國際會議廳(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三) 隨文檢附邀請卡(含活動流程)及會場方向指示地圖,請詳閱附件。尚有未盡事項請逕洽國立東華大學群英助理連絡電話:03-8905648/03-8905658,電子信箱:remotecampstw@gms.ndhu.edu.tw。
說明: 一、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辦理。 二、 本市107學年度第二階段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辦作業時程自107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止,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 個人實驗教育: 1、 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由學生法定代理人檢具相關申請文件(1式4份)向學生設籍學校提出申請,經設籍學校初審後,其中1份留存於學校,另3份由設籍學校轉送平興國小提送審議會。 2、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1) 無申請合作學校:由學生法定代理人或成年之學生本人檢具相關申請文件(1式4份)送交至本市平興國小提出申請。 (2) 有申請合作學校(具學籍者):由學生法定代理人或成年之學生本人檢具相關申請文件(1式4份)送交至本市平興國小提出申請,擬同時取得高級中等學校學籍者,應依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之規定入學,並由其法定代理人就課程與教學之實施、成績之評量、校內活動之參與、學雜費之收取及其他有關實驗教育之事項,與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報主管機關許可後進行合作。「學校合作計畫書」(須學校同意、核章)撰寫格式說明如下: 甲、 擬與本局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擬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合作計畫之學生,應與各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本市合作計畫格式如附件),報本市審議會決議通過後進行合作。 乙、 擬與非屬本局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擬訂合作計畫之學生,應經本市審議會許可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再與各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經學校報主管機關許可後進行合作。 (二) 團體實驗教育:倘團體成員設籍本市占最多數者,由參加學生之法定代理人,共同或推派1人為代表,檢具相關申請文件(1式8份)共同向本局提出申請。 (三) 機構實驗教育:由非營利法人代表人,檢具相關申請文件(1式15份)向本局提出申請。 三、 另前經審議會通過核定實施期程為跨2學年度以上之個人或團體申請者,申請人仍應逐年依年度申請期程繳交該學年度課程細部計畫1式4份(屬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者送設籍學校後轉送平興國小,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者逕送平興國小)提送審議會。 四、 申請案彙整:107年11月7日前各受理收件學校進行上開申請案資料檢核、通知補件作業後,轉送至本市平興國小(輔導室)彙整,俾利轉送「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審議;另本案「申請書」與「實驗教育計畫」電子檔案請上傳至指定位置(https://goo.gl/forms/FKwzFrxRmwGSozYz2)。 五、 本案相關文件可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tyc.edu.tw/)「便民服務」點選「檔案下載」專區或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資源網(http://st.psees.tyc.edu.tw/~nsbee/)下載。
說明: 一、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辦理。 二、 本市107學年度第二階段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辦作業時程自107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止,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 個人實驗教育: 1、 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由學生法定代理人檢具相關申請文件(1式4份)向學生設籍學校提出申請,經設籍學校初審後,其中1份留存於學校,另3份由設籍學校轉送平興國小提送審議會。 2、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1) 無申請合作學校:由學生法定代理人或成年之學生本人檢具相關申請文件(1式4份)送交至本市平興國小提出申請。 (2) 有申請合作學校(具學籍者):由學生法定代理人或成年之學生本人檢具相關申請文件(1式4份)送交至本市平興國小提出申請,擬同時取得高級中等學校學籍者,應依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之規定入學,並由其法定代理人就課程與教學之實施、成績之評量、校內活動之參與、學雜費之收取及其他有關實驗教育之事項,與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報主管機關許可後進行合作。「學校合作計畫書」(須學校同意、核章)撰寫格式說明如下: 甲、 擬與本局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擬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合作計畫之學生,應與各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本市合作計畫格式如附件),報本市審議會決議通過後進行合作。 乙、 擬與非屬本局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擬訂合作計畫之學生,應經本市審議會許可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再與各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經學校報主管機關許可後進行合作。 (二) 團體實驗教育:倘團體成員設籍本市占最多數者,由參加學生之法定代理人,共同或推派1人為代表,檢具相關申請文件(1式8份)共同向本局提出申請。 (三) 機構實驗教育:由非營利法人代表人,檢具相關申請文件(1式15份)向本局提出申請。 三、 另前經審議會通過核定實施期程為跨2學年度以上之個人或團體申請者,申請人仍應逐年依年度申請期程繳交該學年度課程細部計畫1式4份(屬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者送設籍學校後轉送平興國小,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者逕送平興國小)提送審議會。 四、 申請案彙整:107年11月7日前各受理收件學校進行上開申請案資料檢核、通知補件作業後,轉送至本市平興國小(輔導室)彙整,俾利轉送「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審議;另本案「申請書」與「實驗教育計畫」電子檔案請上傳至指定位置(https://goo.gl/forms/FKwzFrxRmwGSozYz2)。 五、 本案相關文件可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tyc.edu.tw/)「便民服務」點選「檔案下載」專區或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資源網(http://st.psees.tyc.edu.tw/~nsbee/)下載。

一、 依據本校107年8月24日光國輔字第1070006226號函辦理。
二、 研習對象:本校資優社群成員,本市資優班教師及有興趣之教師。
三、 研習時間:107年10月16日(二)上午9:00至12:00。
四、 研習地點:本校3F會議室。
五、 講師:桃園市楊梅區瑞塘國民小學鄭志誠老師。
六、 研習主題:Gifted Education X DFC(創意行動方案)。
七、 報名方式:請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報名。(網址:http://www.set.edu.tw/frame.asp) 107學年上學期/桃園市/登錄單位(光明國中)。
八、 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差)假登記。
九、 本校提供飲水,請自備環保杯。

十、 本校不提供停車,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前來。
十一、 如有疑義請洽本校特教組長鍾裕勝老師,電話:3114355分機613。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教特字第1070066355號函辦理。
二、 研習講師:鄭友泰校長 (桃園市中山國小校長)。
三、 研習主題:普通班老師如何幫助學習障礙與情緒行為障礙的學生。
四、 研習對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教職人員、教師助理員、幼兒園教師及有興趣的家長,以40人為上限。
五、 研習時間:107年10月31日(星期三)下午13:00~16:00,計3小時。
六、 研習地點:龍岡國小2樓校史室,學校地址:桃園市中壢區龍岡路232號。
七、 報名事宜:請於10月31日(三)前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 107學年上學期/桃園市/登錄單位(龍岡國小)報名。
八、 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
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 (差)假登記。
九、 注意事項: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備水杯;本校因場地限制不提供停車,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前來。
十、 聯絡人:本校輔導組長侯心怡,電話:03-4588582分機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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