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中華民國107年4月17日桃教特字第1070023470號函辦理。
二、 研習對象:桃園市教職員工、教師助理員及家長,約70人,以本校教職員工、教師助理員及家長優先錄取。
三、 研習時間:107年8月28日(星期二)08:30至11:30。
四、 研習地點:幸福國小四樓視聽教室。
五、 研習講師:銘傳大學教育研究所 張國保 所長。
六、 研習主題:十二年國教課綱與特殊教育。
七、 報名方式:請逕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網址:http://www.set.edu.tw/frame.asp) 107學年上學期/桃園市/登錄單位(幸福國小)報名。
八、 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 (差)假登記。
九、 本校提供飲水,請自備環保杯。
一、 依據桃園市教育局107年4月17日桃教特字第1070023470號函辦理。
二、 研習對象:本市各公立國中小教職員工、特教助理員及家長,預計120人。
三、 研習時間:107年8月28日(星期二)13:00至16:00。
四、 研習地點:平鎮區平南國中工藝大樓2樓視聽教室。
五、 講師:好日子心理治療所 陳品皓心理師。
六、 研習主題:孩子別緊張,老師陪你-協助過動及情緒困擾的孩子融入群體。
七、 報名方式:請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報名。(網址:http://www.set.edu.tw/frame.asp) 107學年上學期/桃園市/登錄單位(平南國中)
八、 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 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 (差)假登記。
九、 本校提供飲水,請自備環保杯。
十、 本校不提供停車,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前來。
十一、 如有疑義請洽本校特教組長陳怡雅老師,電話:4392164分機611。
一、 依據107年4月17日桃教特字第1070023470號函辦理。
二、 研習對象:本市教職員工、教師助理員及家長約90人。
三、 研習時間:107年8月28日(星期二)09:30至12:30。
四、 研習地點:草漯國小4樓視聽教室(觀音區草新里新生路1462號)。
五、 講師:徐婉禎心理師(桃園療養院臨床心理師)。
六、 研習主題:情障學生的認識與行為輔導策略。
七、 報名方式:請於107年8月28日(星期二)前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網址:http://www.set.edu.tw/frame.asp) 107學年上學期/桃園市/登錄單位(草漯國小)報名。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 貴校准予公(差)假登記。
八、 本校提供飲水,請自備環保杯。如有疑義請洽草漯國小特教組長,電話:4830160分機620
教師研習:
一、 依據臺北市立大學107年8月13日北市大殊字第1076001463號函辦理。
二、 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主題:語言治療與實證本位在教學上的應用。
1、 研習時間:107年8月24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
2、 研習講座:王淑娟老師。
3、 研習地點:臺北市立大學勤樸樓1樓C115教室(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
(二)研習主題:多重障礙孩童音樂治療。
1、 研習時間:107年8月20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
2、 研習講座:廖尹君教授。
3、 研習地點:臺北市立大學勤樸樓1樓C115教室(臺北 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
三、 前開研習請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www.set.edu.tw/報名(請點選教師研習→大專特教研習),全程參與教師將於教育部特教通報網核發研習時數證明。
四、 檢附旨揭研習計畫1份。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4月17日桃教特字第1070023470號函辦理。
二、 研習講師:新竹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黃世欽副主任。
三、 研習主題:校園適應欠佳兒童類型與陪伴處遇遇。
四、 研習對象:本市教職員工、家長及特教助理員,約70人。
五、 研習時間:107年8月29日(星期三),13時00分至16時00分,計3小時。
六、 研習地點:普仁國小視廳教室。
七、 報名方式:請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http://www.set.edu.tw)-研習與資源(教師研習)-登入桃園市-107學年度-上學期-關鍵字:登錄單位(普仁國小)報名,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八、 如有疑義請洽本校輔導組長,電話:4563830分機621。
一、 依據107年4月17日桃教特字第1070023470號函辦理。
二、 研習對象:本市教職員工、教師助理員及家長約50人。
三、 研習時間:107年8月28日(星期二)09:00至12:00
四、 研習地點:埔心國小綜合教室。
五、 講師:新田心理治療所高正德臨床心理師
六、 研習主題:普通班級中情緒與行為困擾學生之輔導
七、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7年8月27日(一)止,請上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研習與資源(教師研習)-桃園市(107)學年(上)學期-登錄單位(埔心國小)報名。
八、 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貴校惠予公差假登記。
九、 校內停車位不足,如欲參加研習建議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 共乘前往。
十、 本校提供飲水機,請自備環保杯。
查全民國防教育法第7條規定:「各級學校應推動全民國防教育,並視實際需要,納入教學課程,實施多元教學活動。」,次查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第6條規定:「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全民國防教育,其課程內容為國防軍事、全民防衛及國防相關事務等,由教育部訂定補充教材,並採融入式教學,納入現行課程中實施。」,合先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