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4月16日臺教學(三)字第1040050299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係教育部辦理行政院「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之工作計畫,辦理目的係響應聯合國自2011年指定10月11日為「國際女童日」,我國於102年7月亦指定每年10月11日為「臺灣女孩日」,於104年度擬藉由繪畫比賽活動,透過學校教師於教學過程中,對學生宣導該節日之意義與精神,並鼓勵學生透過繪畫表現國際女孩日之核心觀念(充權女孩、培力女孩、投資女孩、平權女孩),促進女孩之健康成長,保障女孩權益,以性別平等之觀念,讓我國女孩能獲致更為平等發展、發揮潛能之成長環境。
三、活動參加資格為報名時就讀各級公私立學校之在學學生皆可參加,每人參賽件數以1件為限,截止收件時間為104年7月31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作品請以掛號郵寄或請以專人送件至新北市三重區集美街212號三重高中輔導處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教育部104年度臺灣女孩日繪畫比賽」之字樣。
四、隨函檢送「臺灣女孩亮起來,展現自信靚風采」繪畫比賽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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