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自閉症基金會104年10月7日自基字1040002086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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