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精聯公司民國104年11月11日104精聯字第236號函辦
理。
二、查本部前以104年11月3日部退三字第1044035635號書函澄
清本部並未委託精聯公司及任何協會團體或個人辦理公務
人員年金改革之宣導。今據精聯公司上開函稱,該公司禁
止業務員有不當招攬情形,並已設置專責查詢窗口(聯絡
電話:劉衍暉02-25556113轉110或0928554959;蔡西娥02-
25556113轉303),爾後如各機關公務同仁遇有類此情形,
可逕向前開聯絡人員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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