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董氏基金會105年2月15日105董執字第002號函辦理。
二、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該基金會承辦人:姚慕蘭;電話:(0
2)27766133分機158。
三、檢附董氏基金會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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