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05年3月7日桃社婦字第1050011779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內政部移民署為強化新住民以語言及文化鏈結婆家與娘家,鼓勵新住民子女利用假期回到海外(外)祖父母家進行家庭生活、文化交流體驗與語言學習,以培育多元化人才種子,並與國際接軌,特辦理該計畫。
三、本案報名對象以在臺合法居留、定居或設有戶籍之新住民家庭親子,以及同校教師或社會服務單位,詳情請見簡章第四-(二)點之規定。
四、請各校自即日起接受推薦,報名至105年4月2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詳細報名方式及內容請至移民署全球資訊網(www.immigration.gov.tw)或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ifi.immigration.gov.tw)-最新消息下載。本案倘有疑義,請逕洽專線電話02-2351-3250,鄭佩芝小姐。
五、檢附該署原函及活動簡章等資料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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