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105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委員會第一次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案鑑定重要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
1、設籍並就讀於本市國小二年級之學生。
2、設籍並就讀於本市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定通過縮短修業年限,將於105學年度就讀國小三年級之學生。
(二)初選報名日期:105年4月13日(三)至105年4月15日(五),每日8時至12時,逾期不予受理。
(三)初選評量時間:105年5月1日(日)。
(四)若有相關問題,可逕洽承辦學校西門國小(3342351轉65、62)。
三、本案簡章及報名表件如附,或逕至本府教育局首頁(http://www.tyc.edu.tw/boe/main.php)「教育局重要訊息公告」區下載(http://www.tyc.edu.tw/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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