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0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117180B號函、桃園市議會104年12月24日桃議議教字第1040011983號函及本局105年3月18日桃教體字第1050021334號函辦理。
二、請於105年6月13日前將參賽作品逕送「桃園市龜山區幸福國小訓導處」(333桃園市龜山區頂興路115巷20號)。
三、倘有疑問,請洽(03)3194072分機310梁信源主任或呂汶玲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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