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興國小105年8月31日新小訓字第1050005602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105年10月22日(星期六)
三、本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研習地點:桃園市蘆竹區龍安國小(地址:桃園市蘆竹區文中路一段35號)
(二)參加對象:本市國民中、小學特教教師,名額120名。
四、本研習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研習當日,由所屬學校本權責給予公(差)假登記,且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准予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假,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6小時。
五、報名方式:請參加人員於105年10月20日(星期四)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教師研習─桃園市─學年(105)─學期(上)登錄單位(新興國小)報名。
六、檢附本案研習計畫1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公文附件處(www.tyc.edu.tw/ses/index.php)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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