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基隆市政府106年10月5日基府教特參字第1060245017號函辦理。
二、 旨揭慈輝班招生資訊摘要如下:
(一) 申請資格:設籍於台澎金馬之6-9年級學生。
(二) 招生對象:輔導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者,並經本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審查符合資格者。
(三) 符合申請者請於106年10月15日前備齊相關資料向本市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提出申請(如附件)。
三、 本案連絡電話:(02)2424-2802分機13或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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