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入
帳號:

密碼:

記住我



忘記密碼?

現在註冊!
主選單
熱門消息Hot News!!
本網站已關閉,請移至新網站 瑞埔國小新網站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交通局107年4月10日桃交運字第1070014009號函辦理。 
二、  查桃園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18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略以:「公園內不得有下列行為:未在指定場所使用腳踏車、直排輪、滑板車或從事溜冰、高爾夫球活動。」,先予敘明。 
三、  交通局上開函表示,民眾發現仍有人在公園內騎乘自行車,請貴校協助宣導上述規定,避免觸法並維護公園使用人安全。
 

人氣123
add to Twitter add to Plurk add to FaceBook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學校概況
Untitled 2

<班級網頁入口>

    電子信箱

    雲端硬碟

    學校行事曆

    協作平台

107本土俗諺網

本土俗諺網

霸凌防治網

家長會網站

午餐網頁

桃市午餐食材登錄平台

Untitled 1

Powered by XOOPS @ 2001-2012 The XOOPS Proj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