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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5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70051144號函辦理。
二、 本案參與人員,研習期間由服務學校逕依差勤管理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差假事宜。
三、 檢附研習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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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5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70051144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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