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拍攝「學習不受限,補習不受騙」系列宣導短片2支,請各校轉知學生參考並廣為宣導。
說明:
一、依據桃園縣政府法制處103年1月28日府法消字第1030023273號函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03年1月27日院臺消保字第1030005266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宣導短片連結如下:
(一)「I COME, I SIGN, I CRY篇」:請消費者善用契約審閱期,在契約上簽名前需審慎考慮。
(二)「買車輪送汽車篇」:提醒消費者,業者所謂「贈品」在解除補習契約時,會有賠償風險。
http://youtu.be/DbhTkpseB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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