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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社會局107年6月25日府社團字第1070154819號函辦理。
二、 為持續推動志願服務工作,落實志工教育訓練制度,宣導服務觀念,精進志工知能,並增強業務承辦、督導或幹部 充實管理技能及帶人技巧,以協助單位在運用志工及推展志願服務上更為完備,特辦理旨揭訓練課程。
三、 本案採網路報名,相關資訊請至志工桃園全球資訊網-教育訓練查詢,聯絡電話:03-4262881,分機31或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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