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紅心字會103年2月20日紅心(一百零三)刑字第011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如附件)。
三、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紅心字會承辦人:吳宛庭社工員;電話:02-233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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