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文化部107年8月28日文藝字第1073024635號暨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同年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102859
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為提升公共藝術水準,促進公共藝術政策之落實,
推廣公共藝術,鼓勵藝術創作與執行成效,自96年起舉辦
「公共藝術獎」活動,迄今已辦理5屆。
三、經查部分國中小因校舍新建或改建等設置之公共藝術計畫
,具有藝術創新及在地特色。興建機關凡於104年至105年
間設置之公共藝術計畫,均具本次參選資格。徵選重點說
明如下,詳細內容請參考簡章: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9月10日止。
(二)採網路報名,網址:public-regist.moc.gov.tw。
(三)獎項:卓越獎、藝術創作獎、環境融合獎、民眾參與獎
、教育推廣獎、評審特別獎及民間自辦公共藝術獎等7
大獎項。
(四)報名方式:
1、於104年至105年依據「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及公共藝術
設置辦法」所完成之公共藝術設置計畫,分為「推薦
提名」及「自行報名」2類。
2、採推薦提名者,由審議機關函送文化部後,再由被推
薦之興辦機關至網站報名。
四、報名期間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林欣怡小姐,聯絡電話(02
)2550-6775或(02)7730-8830轉分機2021,電子信箱ci
ndy@bluedragon.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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