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107年9月7日召開「桃園市龍眼雞蟬防治會議」會議紀錄1份,請各校加強宣導龍眼雞蟬防治事宜,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農業局107年9月13日桃農務字第1070031550號函辦理。
(1)、 龍眼雞蟬為不具毒性之農業害蟲, 龍眼雞蟬為不具毒性之農業害蟲, 龍眼雞蟬為不具毒性之農業害蟲
(2)、 建議民眾不要進行捕捉,以避免活體脫逃導致亦其範圍擴大的情形發 建議民眾不要進行捕捉,以避免活體脫逃導致亦其範圍擴大的情形發生
(3)、 目前尚無針 目前尚無針 對龍眼雞蟬 龍眼雞蟬 龍眼雞蟬 之農業用防治藥劑。 之農業用防治藥劑。 之農業用防治藥劑。 之農業用防治藥劑。
(4)、 龍眼雞蟬 為一年世代之昆蟲,喜好春季於荔枝或龍眼樹幹上產卵為一年世代之昆蟲,喜好春季於荔枝或龍眼樹幹上產卵每年之 7-10 月份最容易被發現,越冬時期則可能藏匿於樹皮內或土壤中較難發現。
本市 「龍眼雞蟬 龍眼雞蟬 」防治配套措施 防治配套措施 ,如下說明 ,如下說明 ,如下說明 :
(1)、 民眾發現活體時可通報專線 民眾發現活體時可通報專線 民眾發現活體時可通報專線 民眾發現活體時可通報專線 :
A.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局: (02)33432064。
B.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03)3322101 分機 5460-5462
人氣99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