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暨台南市政府107年12月17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071404169號辦理。
二、 台南立永仁高中慈輝班僅受理學校提出申請,請貴校評估符合相關入班資格條件者,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於時限前備妥相關表件寄送永仁高中(國中部)慈輝班(710臺南市永康區忠孝路74號,慈輝組簡毓樺組長收),並經台南市教育局復學輔導就讀小組會議審核評估符合資格者,將協助入班就讀,進入慈輝班就讀之學生,學籍仍留原籍學校,不隨同轉入。
三、 各國中小學校人員如欲瞭解台南市永仁高中慈輝班,請逕致電永仁高中慈輝班簡毓樺組長,預約參訪時間。
四、 檢附「臺南市立永仁高中慈輝班入學申請作業要點」(含申請流程與表件)及慈輝班聯絡電話一覽表各1份。
五、 本案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台南市永仁高中國中部,簡毓樺組長(連絡電話:(06)311-5538 #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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