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強化國人對非洲豬瘟之防疫意識,檢送相關宣導資訊,惠請各校協助廣為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00608號函轉教育部108年1月2日臺教綜(五)字第1070229567號函辦理。
二、因應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延燒,中央部會奉行政院指示強化各項防疫措施;考量本病入侵及傳播管道眾多,須提升全民防疫意識,共同防堵疫病於境外,請配合辦理。
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已建置以下非洲豬瘟宣導管道:
(一)防檢局網頁設立非洲豬瘟專區(http://asf.baphiq.gov.tw/),提供詳細資訊,相關宣導文宣歡迎下載運用或超連結轉載。
(二)防檢局「防疫小尖兵」臉書及Line(官方帳號搜尋「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隨時提供最新資訊。
四、相關宣導影片2則QR code連結可至教育局-最新消息處下載
(網址: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1901040046&aplistdn=ou=hotnews,ou=chinese,ou=ap_root,o=tycg,c=tw&toolsflag=Y&language=chinese),請各校於相關電子通訊群組、網站或家庭聯絡簿協助宣導。
因應日益嚴峻之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請各校依說明加強宣導防疫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月7日臺教綜(五)字第1080001017號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8年1月4日農輔字第1080022008號函辦理。
二、為共同防堵非洲豬瘟入侵我國,敬請各校加強宣導「不自國外攜帶肉類產品入境」、「不自國外網購肉類產品寄送臺灣」、「不到國外畜牧場所參觀」、「攜帶肉類產品入境最高處100萬元罰鍰」、「跨境網購肉類產品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等相關重點防疫訊息。
三、請各校慎選學校午餐食材、落實食材驗收及列入契約規範廠商勿採購疫區產品,並請就學校供餐食材、廚餘管理等建立完整流程機制。
四、相關防疫宣導資訊說明如下:
(一)電臺廣播:教育部業於107年12月25日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專家至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宣導豬瘟防疫事項,並將專訪錄音檔放置於該部電子報(https://epaper.edu.tw/index.aspx)教育開講/「防止非洲豬瘟入侵,我們可以作什麼」,請各校運用多元方式宣導。
(二)電子宣導單張:
1、因屆寒假及農曆春節期間,教育部另製作非洲豬瘟「旅客返臺要注意!」宣導單張電子檔,請各校教師於學生家庭聯絡本/簿張貼,以提升宣導效益。
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供裁罰基準及防範非洲豬瘟來襲相關電子檔,請於學校網站公告,並提供教職員工生參閱。
(三)網站宣導:
1、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建置「非洲豬瘟資訊專區」網站(http://asf.baphiq.gov.tw/),針對民眾疑慮業建置FQA專區,請各校協助提供教職員工及家長,以提升全民防疫意識。
2、前述宣導品電子檔均已置於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https://cpd.moe.gov.tw/)校園食品安全專區,請各校查詢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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