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童軍會108年1月14日108桃童理字第108004號函
辦理。
二、本案活動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訓練時間:
1、第1階段:108年2月16日(星期六)至2月17日(星期
日)。
2、第2階段:108年2月28日(星期四)至3月3日(星期
日)。
(二)訓練地點:石門營地。
(三)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36小時。
三、工作人員及參與人員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
下,請各校核予差假以公(差)假登記辦理,並得於一年內
擇日核實補休。
四、活動計畫、日程表及報名表請逕至教育局最新消息
(http://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
5)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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