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本縣縣立高中及國民中、小學。
二、申請類型:以傳習活動、展演活動及環境藝術等3種活動態為主。
三、申請方式:欲申請之學校請填妥申請表,擬定具體實施計畫及經費概算表1式3份均須正本,於103年4月11日(星期五)前向福安國小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四、本案實施計畫可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站(網址: http://163.30.76.50/index.php ) 最新消息及檔案下載區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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