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103年3月25日市博典字第10370107900號函辦理。
二、本案業以103年1月16日府教終字第1030012305號函諒達。
三、案內為鼓勵教師從事傳統影戲藝術教學,修訂製作比賽增列指導獎,表演比賽增列佳作指導獎,以為教導學生創作獎勵。
四、另比賽及頒獎部分,每5位參加學生由1位指導老師帶隊,每隊至多3位指導老師帶隊,並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五、報名時間及方式:請於103年4月11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表傳真或郵寄至高雄市皮影戲館(820高雄市岡山區岡山南路42號,電話:07-6262620轉2803施郁芬小姐,傳真:07-6250404)。
六、有關活動內容請至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http//khm.gov.tw)、皮影戲館網站( http://kmsp.khcc.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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