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賀 鍾杏香主任 榮獲全國語文競賽客語朗讀教師組第2名
601黃懷婕同學 榮獲全國語文競賽原民語泰雅族朗讀國小組第1名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社會局105年11月22日桃設障字第1050063757號函辦理。
二、旨揭宣傳單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
一、論壇相關資訊如下:
(一)時間:105年12月2日(星期五)、12月3日(星期六)。
(二)地點:臺北市立中崙高級中學國際會議廳(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101號)。
(三)主題:「新世代的學習與教育科技」。
(四)進行方式:專題演講、專家論壇及展覽活動。
二、最新議程如附件,更多資訊請至大會網站:http://ict2016.hpsh.tp.edu.tw。
一、依據國立故宮博物院105年11月21日台博教字第1050012693號函辦理。
一、為強化本市國中小教師對於資訊融入教學之認識與能力,邀請國內數位學習學者專家,介紹新穎教學方法或研究成果,依中小學學科或教學方法分類,提供主題式的介紹、訓練、或推廣,特辦理旨揭工作坊。
二、旨揭工作坊資訊摘要如下:
(一)研習對象:本市市立國中小教師。
(二)研習人數:每場次70人,依報名順序錄取。
(三)研習地點:元智大學一館1608A教室。
(四)研習時間:自105年11月30日起至105年12月21日止,每週三下午1時至4時。
(五)研習時數:每場次全程參與者核予3小時。
(六)報名方式: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網址: http://passport.tyc.edu.tw/,開課單位:資教科。
(七)另元智大學提供免費停車位,請參加教師上網址(http://taoyuanteach.innobic.yzu.edu.tw)登記車號等資料,元智大學回覆信件告知停車事宜。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1月2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50137260A號函辦理。
二、本案於105年12月29日(星期四)上午9時假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東二段201號)舉行。
三、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並於105年12月8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報名。
四、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國立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徐筱婷主任、歐秀娟小姐,電話:06-5900504分機211、215。
五、其餘內容詳如附件,隨文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來函、宣導說明會實施計畫1份供參。
轉知衛生福利部為推廣性別暴力防治向下紮根,105年度辦理『「發揮影響力,終結性別暴力」創意徵件競賽』,請查照。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05年11月14日府社家字第1050281094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05年11月4日衛部護字第1051462019A號函辦理。
二、 為宣導青年族群積極參與性別暴力防治活動,衛生福利部於本(105)年舉辦旨揭競賽活動,期透過網路參與、串連及競賽等宣導方式,邀請青年朋友集思廣益,將防治性別暴力議題,透過網路社群及新媒體,號召青年朋友響應,以強化青年族群對性別暴力防治議題之關注,並擴大性別暴力防治工作之影響力。
三、 旨揭競賽活動內容如下:
(一)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05年12月16日止。
(二) 參加對象:不限,以個人或團隊報名參加皆可,每隊最多5人。
(三) 參賽作品須以「性別暴力防治」為核心,結合網路社群或媒體進行傳播,形成具擴散性質之響應活動,活動共分兩階段:
1、 第一階段:依活動簡章格式提交企劃書,內容需包含「企劃主題內涵、執行方式、執行期程及預期成效等」,本階段將選出15隊入圍者,並頒發入圍獎金每隊2萬元。
2、 第二階段:請15隊入圍者針對企劃案進行串聯發酵,本部將視活動擴散效果評比出優勝隊伍,總獎金約40萬元(預計)。
3、 詳細活動內容可參閱徵件辦法或官網(網址http://Youth-AGBV.net/),或洽本案聯絡人蔡小姐(聯絡電話02-87977333轉107)。
四、 檢附本案徵件辦法1份。
一、依據本市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新桃園」四年計畫─105年度閱讀教育計畫辦理。
二、參與對象:為本市公私立中小學現職教師、推動閱讀教師團隊及親師團隊。
三、本案以七大領域及議題之教科書單元教材、延伸學習之課外讀物、補救教學閱讀活動教學設計或自編教材為教學設計素材,計分國小1至3年級、4至6年級及國中7至9年級等3組。
四、辦理期程:
(一)徵件起迄-自105年10月01日起至105年12月10日止。
(二)作品評選-105年12月21日前聘請評審分組評選完成。
(三)評選公佈-105年12月30日前公布在「桃園市閱讀桃花源」網站(http://read.tyc.edu.tw/),並另函通知。
五、本案依「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5點第16款覈實核予獲選特優、優等及甲等之作品每案著作分數0.1分,另由2人以上合作者,給分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六、本案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核敘特優獲獎團隊教師每人嘉獎1次,優等、甲等及佳作團隊教師每人獎狀1張。
七、本案若有疑問,請逕洽田心國小教務主任陳愛玲,電話:3872008轉210。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5年11月15日府秘文字第1050283169號函辦理。
二、檔管局於民國99年3月10日啟用國內第一個跨檔案館、圖書館與博物館之檔案資訊整合平台(Archives Cross boundaries,簡稱ACROSS,網址:http://across.archives.gov.tw)該平台目前已整合國內97個檔案資源資料庫,約700萬筆檔案目錄資料,可提供民眾一站查足所有檔案資源之需求。
三、為推廣社會各界使用ACROSS,檔館局自本(105)年
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05年11月18日臺中大學原民字第1052061007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