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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獲獎的同學!!!
一、依據東門國小105年10月24日東門特字第1050008331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時間:105年11月26日(星期六),共計2場次。
1、上午場:08:30-12:10。
2、下午場:12:30-16:10。
(二)地點:本市東門國小。
(三)參加對象:本市高中及國中小特教教師教及普通教師、對本議題有興趣之其他教師、家長、特教教助理員,約計70人。
三、本活動參加人員准予公(差)假登記,並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假3小時。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
四、請欲參加人員於105年11月22日(星期二)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教師研習-桃園市-學年(105)--學期(上)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
五、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林揚國主任,電話:(03)3394572分機15。
六、隨文檢附旨揭活動實施計畫1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www.tyc.edu.tw/ses/index.php)下載。
國軍「民國105年國防知性之旅─營區開放」活動,訂於105年11月12日(星期六)0800至1600時,假海軍左營基地辦理;活動項目區分艦艇開放參觀、地面武器裝備靜態展示、海上動態及陸上戰技表演、人才招募博覽會及園遊會等活動,歡迎民眾踴躍蒞臨,共襄盛舉。入營參觀民眾請出示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健保卡等有照片證件,以備查驗,相關活動資訊請至海軍司令部全球資訊網(網址:www.navy.mnd.gov.tw)及「中華民國海軍」臉書專頁(網址:www.facebook.com/ROCNAVY.tw )查詢。
一、此活動是國際性電子書創作大賽,藉以培養國人的閱讀力及創發力,同時舉辦研習營讓師生瞭解電子書之製作及應用。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立圖書館105年11月8日桃市圖知字第1050004635號函辦理。
二、旨揭講座資訊如下:
(一)活動日期:105年12月3日,下午2時至4時。
(二)活動地點:桃園市立圖書館龜山分館3樓視聽室。
(三)講師:朱宥勳。
(四)105年11月1日開放線上報名。
三、本局同意核予教師研習時數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2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22085號函暨本市105年度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一)時間:105年12月10日,9:30~16:30,共6小時。
一、依據桃園市教育局105年3月16日桃教特字第1050019893號函辦理。
二、研習對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教職人員、教師助理員、幼兒園教師及有興趣的家長,預計75人。
三、研習時間:105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13:30至16:30。
四、研習地點:桃園區桃園國小視聽教室。
五、講師:林口長庚兒童身心科倪信章醫師。
六、研習名稱:自閉症、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及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的認識與輔導策略。
七、報名方式:請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報名。(網址:http://www.set.edu.tw/frame.asp) 105學年上學期/桃園市/登錄單位(桃園國小)
八、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 (差)假登記。
九、本校提供飲水,請自備環保杯。
十、本校不提供停車,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前來。
十一、如有疑義請洽本校特教組長謝順慈老師,電話:3322268分機611。
一、依據105.03.16 桃教特字第1050019893號函辦理。
二、研習講師:張艾如老師(心靈之美心理治療所院長)。
三、研習主題:班級關懷與管理--談靛藍/新小孩校園適應力提升與輔導策略。
四、研習日期:105年11月30日(星期三)下午1:30─4:30。
五、研習地點:大安國小視聽教室(八德區和平路638號)。
六、研習對象:本市國中小教師、助理員及家長。
七、報明事宜:請參加人員於105年11月30日(三)前,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http://www.set.edu.tw)─教師研習─縣市特教研習─點選「桃園市」、「105學年度」、「上學期」、「登錄單位-大安國小」報名。
八、注意事項:參加本研習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研習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中華非營利組織發展協會
105 年度下半年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
《臺中場次》
一、 計畫目的:
(一) 近來社會性侵害、性騷擾案件不斷出現,且年齡層也一直向下漫延,為瞭
解個別案例的司法問題,提供發展性、介入性及矯正性之輔導,協助個案
能有適當成長與適應社會。
(二) 透過法院判決之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有爭議之案例,邀請司法院及相關法
院之法官參加座談,凝聚對相關議題之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處理達成
共識,避免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爭議判決之發生。
(三) 增進輔導人員對性侵害或性騷擾被害人心理特質的認識與瞭解,並了解處
理方法之知能,以增進個案諮商輔導工作效能。
二、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
(二) 主辦單位:中華非營利組織發展協會
(三) 協辦單位: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三、 活動日期:105 年11 月29-30 日(星期二-三) 09:00-16:00
四、 活動地點:國立勤益科技大學青永館六樓采風堂(臺中市太平區坪林里中山路
二段57 號)
五、 辦理方式:
研討會以2 日(12 小時)之課程為原則,包括邀請有處理性侵害或性騷擾事
件之學者專家進行分享經驗(150 分鐘*2 人),法官蒐集法院判決之性侵害或性
騷擾事件之案例進行討論(120 分鐘*2 場*2 人),綜合討論與座談(50 分鐘)。
六、 參加對象:參加人員以120 名為原則,參加資格如下:
(一) 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專家學者及團體
(二) 中央各部會及所屬單位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三) 全國各地方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四) 全國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五) 全國各地方相關社團負責人代表、社工員、輔導人員
(六) 司法人員
(七) 對議題有興趣之教師、公務人員
七、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5 年11 月21 日(一)17:00 止,額滿為止。
八、 報名方式:
(一) 透過發文轉知全國各司法機關、各教育機關、各地方政府、相關民間團體
2
報名參加。
(二) 採網路線上報名,請至本會網站www.chinesenpo.org.tw 點選「活動專區」
→「性侵害性騷擾專區」→「105.11.29-30 105 年下半年度性侵害或性
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進行報名,謝謝。
九、 注意事項:
(一) 完成報名手續後,若因故無法參加,請於活動前一周以電話或 E-Mail 通
知取消報名。
(二) 請珍惜開放名額,報名後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先來電告知取消,讓
候補名額能如期參與。
(三) 聯絡人:翁秘書,電話:(04)2481-1717
(四) 錄取名單與行前通知,將於活動前三天寄發到您所提供之電子信箱並於本
會網站上公告。
(五) 未出席者恕無法提供講義及代取講義。
(六) 為響應環保,落實愛護地球理念,活動餐點以蔬食提供與會來賓。
(七) 請務必攜帶筆、環保杯、環保筷與會,謝謝您的合作!
(八) 兩天全程參與研習者,將發予研習證書;僅參加一天者提供研習時數條。
(九) 本活動為期兩天,參加學員請自行安排住宿問題,不便處請見諒。
(十) 本計畫奉核可後實施之,如有未盡事宜,得依實際情形修正之。
十、 交通訊息:
主旨: | 為利本市國小學童口腔健康保健業務推廣,轉知本府衛生局提供國小學童「窩溝封填補助服務方案」相關訊息,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衛生局105年11月2日桃衛健字第1050088413號函辦理。 |
二、 | 近日接獲學校、民眾及診所詢問今年度是否仍有窩溝封填補助服務方案及相關服務訊息,今(105)年度仍持續推行,並依附件2說明,民眾於資格條件符合情況下,只須攜帶健保卡、家長通知書、施作紀錄單,並提前與合約牙科醫療院所約診即可申請施作服務。 |
三、 | 旨揭服務方案其補助對象為: |
(一) | 103年9月之後入學之國小一、二年級學童。 |
(二)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山地原住民鄉及離島地區國小學童(施作年齡條件:72個月≦就醫年月-出生年月≦108個月)。 |
四、 | 本案倘有疑問,請洽(03)3340935分機2533衛生局尹芳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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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黃紫芸/五2葉峻銘/五2葉子瑋/五3劉秉穎/五4張佑廷/六2王振岳/六3何庭毓/六4鄭佳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