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東門國小105年10月24日東門特字第1050008331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時間:105年11月26日(星期六),共計2場次。
1、上午場:08:30-12:10。
2、下午場:12:30-16:10。
(二)地點:本市東門國小。
(三)參加對象:本市高中及國中小特教教師教及普通教師、對本議題有興趣之其他教師、家長、特教教助理員,約計70人。
三、本活動參加人員准予公(差)假登記,並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假3小時。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
四、請欲參加人員於105年11月22日(星期二)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教師研習-桃園市-學年(105)--學期(上)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
五、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林揚國主任,電話:(03)3394572分機15。
六、隨文檢附旨揭活動實施計畫1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www.tyc.edu.tw/ses/index.php)下載。
人氣98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