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105年6月28日保中字第1050000875號函辦理。
一、依據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105年6月22日(105)資南字第1051002923號函辦理。
二、競賽相關訊息如下:
(一)收件日期:105年6月15日至9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收件地址:請將作品寄至「全國國小學童用電安全繪畫競賽 活動小組收」(高雄市前鎮區復興四路2號3樓之3)。
三、比賽詳細資訊請至官網(活動網址:http://greenmaster.ehosting.com.tw/NewsDetail/index/510)查詢。
四、本案聯絡人:余小姐,電話:07-9667245。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5年6月28日府社團字第1050158419號函辦理。
二、為揚倫理道德、端正社會風氣;鼓勵國人發揚互助美德,長期行善,該會辦理105年度全國好人好事代表「八德獎」選拔活動,以共建溫馨祥和社會。
三、推薦資格:全國各公私立機關團體及正式立案之民間社團,均得依據該辦法擇優推薦符合資格者。
四、選拔對象:凡現居中華民國境內,品德端正,無不良素行紀錄,長期行善(所行善事是利他而非利己;係自願性質,而非工作責任及工作範圍內應為之事);有具體優良事蹟,能夠發揚傳統美德、樹立典範,足資接受全國表揚者。
五、推薦日期:即日起至105年8月10日止。
六、郵寄地點:請各推薦單位將受推薦人之原始證件彙整後經推薦單位主官(管)核章後,逕寄:臺北市八德路2段232號2樓。
七、本案該會聯絡人及電話:龍思宗執行秘書:(02)2173-1157。
八、選拔辦法、推薦表及具結書等資料逕向旨揭協會網址:http://www.pmdpfound.org.tw(點選:中華民國表揚好人好事動協會)查詢並下載或自行影印。
依據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05年6月24日桃原教字第1050006989號函辦理。
一、依據10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分南北兩區評選,承辦單位如下:
1、北區:桃園國民小學
2、南區:中壢國民小學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於105年9月27日(星期二)至105年10月03日(星期一)至桃園市10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網站(網址:http://art105.tyc.edu.tw)註冊報名,由學校為單位統一為學生報名,未完成網路報名者,不予收件。
(三)收件日期:
1、國小組:105年10月6日(星期四)。
2、國中、高中職組:105年10月7日(星期五)。
(四)評選日期:105年10月15日(星期六)。
三、務請各校詳閱本案實施要點並周知所屬,承辦人員如有變更,請確實轉知並列入業務移交事項;承辦人員務必於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以確保學生參賽權益。
四、檢附本案實施要點1份,或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站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
五、本案連絡人:
(一)北區:桃園國小輔導主任(電話:332-2668分機610)。
(二)南區:中壢國小輔導主任(電話:425-5216分機610)。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05年6月20日府教社二字第1052420258號函辦理。
二、計畫競賽組別及重要時程摘述如下:
(一)競賽組別:親子組(國小及幼兒園)、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及機關團體組。
(二)網路報名時間:自105年11月1日(週二)至105年12月25日(週日)止。
(三)圖檔及設計理念上傳時間:106年1月16日(週一)前上傳作品圖檔(成品)及設計理念說明書。
(四)收件時間及地點:106年2月4日(週六)至106年2月5日週日)每日9時起16時止,送至「2017台灣燈會-雲林縣虎尾高鐵站競賽花燈展覽區」。
(五)評審日期:106年2月7日(週二)、2月8日(週三)。
三、獎勵方式:各組錄取特優、優等、甲等及佳作,其錄取名額及評分標準如下:
(一)特優:至多10名。(95分以上),其中含燈王1名(由特優作品中遴選1名)。
(二)優等:至多20名。(90分以上)
(三)甲等:至多30名。(85分以上)
(四)佳作:至多50名。(80分以上)
(五)各獎項錄取件數,依參賽件數比例由評審委員會決定之每組合得獎總件數不得超過該組參賽總件數二分之一,未達評分標準者則從缺。
四、旨揭實施計畫可逕至「雲林縣教育網-行政公告-公文發佈」下載(http://mysql.ylc.edu.tw/ann/)。
五、檢附「2017台灣燈會-全國花燈競賽」實施計畫1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6月23日臺教學(五)字第1050087221號函續辦。
二、因臺灣位處特殊地理位置,颱風等天然災害不斷,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請各級學校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多一分防颱準備,少一分防颱損失」,以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
三、暑假期間各級學校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校安中心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24小時服務,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
防颱注意事項詳如附件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5年6月24日農資字第1050152191號函辦理。
二、為使學童更加瞭解臺灣農村與農業,提升對臺灣地方農業特色的認知,傳遞農業的價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兒童網擬於105年6月27日(週一)至9月2日(週五),假Facebook「37特蒐隊」粉絲團,辦理「樂.農遊」線上徵件活動,徵件活動辦法請參閱附件。
三、本案期透過線上徵件活動,讓學童寫下到臺灣各地旅行的故事,透過文字、照片的描述,分享他們眼中所看到的臺灣農村風情,增加對農業的認知。
四、相關活動諮詢請洽管惠莉承辦,電話:(02)2312-408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6月28日臺教文(三)字第1050083236號函辦理。
二、暑期為學生出國留遊學旺季,鑒於近來世界各地時有天災或動亂發生,為加強學生旅外期間安全,請宣導即將出國或已在海外之學生,務必注意安全。
三、為加強宣導學生防範危險並提高自我防護意識,相關建議如下:
(一)出國前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www.boca.gov.tw)完成「出國登錄」,倘發生重大災變或有其他緊急事故時,外館可依據登錄資料,即時聯繫國人或其親友,提供必要協助。
(二)避免前往外交部發布國外旅遊黃、橙及紅色警示之國家或地區旅遊。
(三)隨時注意周遭環境變化,儘量結伴同行避免獨自外出,縮短在公共場所及人潮聚集地點的逗留時間。
(四)隨身攜帶護照等身分證明文件,配合當地治安單位進行安檢措施時主動出示。
(五)發生緊急狀況時,聽從當地維安人員之指揮進行避難。
(六)各國安檢措施趨嚴,應隨時注意交通狀況資訊,提早及預留充足之交通及機場通關檢查時間,以免延誤行程;各國大型商家、大眾運輸系統等營運方式及時間可能隨時應當局要求而調整,事前宜洽當地觀光或交通機構查詢最新狀況。
(七)旅外期間隨時與家人或朋友保持聯繫,倘當地發生緊急狀況時,應儘速向家屬通報個人平安。
(八)我留遊學生在外時,如需急難救助請儘速與我當地駐外館處或教育組聯繫,或請在臺家屬通報外交部「旅外國人緊急服務專線」0800-085-095,以便獲得必要協助。我當地駐外館處聯繫資訊請至外交部上述網站點選駐外館處通訊錄查詢;教育組聯繫資訊請上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留遊學安全專區查詢。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05年6月27日刑防字第1050100737號函辦理。
二、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於105年6月26日(星期日)至105年8月31日(星期三)每日(含假日)9至17時,假該局(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53巷5號)科技大樓1樓大廳,與中國信託反毒教育基金會共同舉辦旨揭特展(如附件),內容涵蓋毒品種類與危害、更生人自白、影音互動等專區,素材豐富且具教育意義,請學校推廣,邀請師生前往參觀,俾加強反毒意識。
三、團體參觀請洽:該局承辦人偵查員韓智先,電話:(02)2762-9052。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105年6月27日法保字第10505508530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法務部建議可列入學校暑假作業,有關徵稿活動相關資訊及報名資料下載請上法務部「more法狀元」網站(http://tpmr.moj.gov.tw/)/年度活動項下查詢。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5年7月1日師大數學字第1051016399號函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7月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69870號函辦理。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王詹樣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05年6月24日(105)王慈字第009號函辦理。
二、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楊欣諭,電話:(02)27122211分機7592;電子郵件:wjy.org@gmail.com。
三、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該會來函及活動簡章各1份。
說明:
一、活動宗旨:配合教育部政策及特殊節日,選擇適合的影片進行討論,透過電影賞析及討論,探討婚姻關係、祖孫關係、家人關係、品德教育、性別教育等相關議題,從中了
解家庭教育的內涵,並促進家人關係。
二、對象及名額:喜歡看電影,對電影討論、自我成長有興趣者,以40人為限。
三、活動時間:105.08.04至105.12.15(隔週四)18:30-21:00(105.09.15中秋節順延一週)。
四、活動地點:家庭教育中心二樓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號-桃園國中斜對面)。
五、進行方式:導讀、影片欣賞、心得分享及討論。
六、報名方式:於每場活動前2個月開放報名
(一)一般民眾請至「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首頁(http://family.tycg.gov.tw/)右上角點選「線上報名」。
(二)教師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或「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二擇一)報名(承辦單位:家庭教育中心)。
(三)若無法使用線上報名,亦可傳真報名(FAX:3333063),傳真後請電話確認。
七、本活動可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教師研習時數」及「愛的存款簿學習護照」。活動當天需簽到/簽退,請準時,遲到超過20分鐘者,不開放簽到。未依規定簽到/簽退者,一律不核發研習時數。
八、活動簡章可至本中心網站下載。
(一)研習對象:全國教師,每班依報名順序優先錄取。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5年7月31日止(採線上報名)。
(三)研習期間:105年8月8日(星期一)至8月12日(星期五),為期5天。
(四)報名網址:國家教育研究院網址(www.naer.edu.tw)點選研習資訊--報名系統--線上服務--線上報名項下進行網路報名。
一、依據本局105年6月7日桃教小字第1050042168號函續辦。
二、計畫摘錄如下:
(一)表揚日期及地點:105年12月7日(星期三)假私立永平高級工商職業學校辦理。
(二)參加人員:
1、全市表揚之各國中及國小「心三美品格班級遴選」受獎班級代表及各校校長、領隊老師等獲獎學校人員。
2、全市表揚之各國中及國小「心三美品格影片拍攝」受獎教師。(另案評選,同時表揚)。
(三)學校提報表揚班數限制:學校班級數36班以下可提報1班,學校36班以上最多可提報2班。
(四)遴選及獎勵方式:詳實施計畫。
三、請各校校內先進行班級審核推薦,並檢具「心三美」品格班級遴選表揚薦送資料表、授權書正本、簡報電子檔,並於105年11月11日(星期五)前將薦送資料電子檔燒錄成光碟片,寄至310@zmjhs.tyc.edu.tw信箱;書面正本資料則郵寄至仁美國中學務處(32657桃園市楊梅區高榮里梅獅路539巷1號)彙整,以利評選小組進行複審;聯繫電話︰4641123-310。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5年6月14日藝演字第1050002028號函辦理。
二、實施要點請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站公告區(63.30.76.50/http://web.arte.gov.tw/Music/)。web_05.php)下載。
三、另有關105學年度指定曲目,將一併與上開實施要點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http://163.30.76.50/)或檔案下載區(htt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