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05年6月20日府教社二字第1052420258號函辦理。
二、計畫競賽組別及重要時程摘述如下:
(一)競賽組別:親子組(國小及幼兒園)、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及機關團體組。
(二)網路報名時間:自105年11月1日(週二)至105年12月25日(週日)止。
(三)圖檔及設計理念上傳時間:106年1月16日(週一)前上傳作品圖檔(成品)及設計理念說明書。
(四)收件時間及地點:106年2月4日(週六)至106年2月5日週日)每日9時起16時止,送至「2017台灣燈會-雲林縣虎尾高鐵站競賽花燈展覽區」。
(五)評審日期:106年2月7日(週二)、2月8日(週三)。
三、獎勵方式:各組錄取特優、優等、甲等及佳作,其錄取名額及評分標準如下:
(一)特優:至多10名。(95分以上),其中含燈王1名(由特優作品中遴選1名)。
(二)優等:至多20名。(90分以上)
(三)甲等:至多30名。(85分以上)
(四)佳作:至多50名。(80分以上)
(五)各獎項錄取件數,依參賽件數比例由評審委員會決定之每組合得獎總件數不得超過該組參賽總件數二分之一,未達評分標準者則從缺。
四、旨揭實施計畫可逕至「雲林縣教育網-行政公告-公文發佈」下載(http://mysql.ylc.edu.tw/ann/)。
五、檢附「2017台灣燈會-全國花燈競賽」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