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104年4月15日桃教小字第1040021962號函辦理。
二、家長參與教育學堂講座,可於現場領取學習護照並蓋章;104年度參與達4場次以上之家長,由本局頒予「學習楷模」獎狀;連續2年皆參與4場次以上者,頒予「學習典範」獎狀。
說明:
一、依據該會104年4月9日學障(北)字第10404013號函辦理。
二、本案陪同學生出席教師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莊佳倩社工員,電話:(02)27360297分機807;傳真:(02)27363694;電子信箱:tppald@gmail.com。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活動簡章1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4月14日臺教學(四)字第1040046797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林恩淇,電話:(02)23697110分機25,電子信箱:debbie@enable.org.tw。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該會分區說明會簡章1份。
說明:
一、依據國體大適字第1041500003號辦理。
二、研習時間:104年4月22日(三)13:00 16:00。
三、研習地點:本校2樓圖書館。
四、講師:國立體育大學適應體育學系陳張榮教授。
五、請參加人員於4月22日(三)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報名。全程參與本研習活動者,核發3小時研習時數。請各校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內容如附
說明:
一、依據本市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103學年度第4次審議會會議決議暨本局104年2月26日桃教小字第1040012666號函續辦。
二、旨揭學習成果發表觀摩會訂於104年5月16日(星期六)上午8時20分假平興國小舉行,請貴校協助轉知家長並依下列時程辦理:
(一)104年4月20日至4月24日下午4時前:103學年度已通過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家長,依限繳交年度成果報告並送達平興國小輔導室(親送或郵寄),平興國小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廣泰路168號。
(二)104年5月16日:舉行本市103學年度學習成果發表觀摩會,請轉知103學年度已通過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家長並鼓勵104學年度有意願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家長參加,活動報名表另請貴校於104年5月1日前傳真至平興國小輔導室(FAX:4029526)。
三、另本局104年2月26日以桃教小字第1040012666號函函文各校104學年度辦理「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辦作業期程:
(一)個人申請案:104年4月24日至4月30日由學生法定代理人檢具相關申請文件向學生設籍學校提出申請。
(二)團體申請案:104年4月14日至4月30日由參加學生之法定代理人,以團體成員設籍本市占最多數者,檢具相關申請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
(三)申請案彙整:104年5月10日前各設籍學校進行上開申請案資料檢核、通知補件作業後,轉送至本市平興國小(輔導室)彙整,俾利轉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審議。
四、本案相關訊息,請貴校轉知家長知悉,並協助於親職教育日宣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104年4月13日環訓育字第1040006384號函辦理。
相關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本市各國中、小在校學生。
(二)遴選指標:
1、勤:持之以恆•毫不懈怠,勤於運用腦力智慧力量。
2、勞:刻苦耐勞,如家境清寒仍努力向學有具體事蹟者。
3、樸:質樸無華,生活儉樸,如響應學校節能減碳、省水節電等有具體事蹟者。
4、實:為偽存真、實事求是,能切實掌握事物基本道理。
(三)薦送作業時程:
1、各校請於104年4月30日前薦送符合資格之優良學生,至多5名。
2、各校請於規定時程內(郵寄申請以郵戳為憑)檢附書面資料(專用申請表格一份)、實績佐證資料函送該館(台塑企業文物館教育推廣組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9號)。
(四)聯絡窗口:
1、承辦人及聯絡電話:雷先生 (03)2118800分機33
2、電子郵件:kaifu@mail.cgu.edu.tw
巡迴展時間及地點:
(一)宜蘭酒廠:104年4月2日至104年4月21日。
(二)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104年4月25日至104年5月13日。
(三)國家教育研究院:104年5月16日至104年5月27日。
(四)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104年5月30日至104年6月21日。
說明:
一、依據 市府104年3月30日 桃教特字第1040020467號函辦理。
二、招生對象:尚未取得特殊教育3學分之承辦特教業務組長及承辦人;預計50名,名額如超過時,以每校1名為限,依序以特教組長、學校特教相關業務承辦人、其他主任、其他組長、普通班教師、校長、輔導主任依序審核錄取。
三、上課日期、時間:104年7月期間9次研習,共54小時。
四、上課地點:桃園市桃園區中埔國民小學(桃園市桃園區永安路1054號,) 電話:(03)3013028#310)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4年5月31日止,詳參實施計畫。
六、本學分班貴校參加人員,請依權責給予公假登記。
說明:
一、時間:104年4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二、地點:慈文國中會議中心
三、講題:發現「愛之語」~運用「愛之語」於親密關係
四、講師:郭雅真老師(勵馨基金會專任講師、諮商心理師)
五、報名:教師請至研習系統登錄,全程參與,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家長可當日至會場報名參加。
六、聯絡人:輔導組長張景惠,電話:3269340#611。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4年4月13日桃教終字第1040023138號函及社團法人桃園縣愛鄰舍協會104年3月25日(104)壢真愛鄰字第025號函辦理。
二、該會為傳遞正確家庭價值觀、喚醒家庭意識,進而恢復家庭功能,特辦理旨揭活動。
三、詳情請參閱旨揭活動計畫(如附件),或至該會活動網站(http://tylyna.org/316article/)查詢。
四、本案聯絡人:社團法人桃園縣愛鄰舍協會蔡碧真小姐,電話:03-4340552、4616505。
2、啟動教學省思:透過教學研討的專業成長對話,啟動教師教學省思,進而精進課程設計,提升學生學習成效。3、強化輔導小組教學研究學習社群的經驗與實務,落實輔導員與教師「專業對話」、「課程設計」、「教學研究」、「示範教學」、「經驗分享」與「成果發表」之成長模式,提升輔導員專業素養,結合本市各校教師學習社群的運作,促進教師專業發展。
內容如附
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台灣彩虹愛家生命教育協會104年4月7日台彩(總)104字第040703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涵蓋學校、家庭、社會等層面,該會依循此方針,配合學校、家庭推動生命教育及家庭教育,並研發相關教材、辦理培訓,致力於兒童生命的建造與培育。
三、在家庭層面上,為教導孩子用實際的行動來感謝母親,彩虹愛家生命教育協會每年在學校推動母親節感恩活動,期望藉由母親節活動,引導孩子常存感恩的心,看見媽媽的好,學習以言語和行動回饋媽媽。
四、檢附母親節活動教案及該協會介紹資料各1份(如附件)。
「104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含修正對照表)」、「104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參考原則」、「104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表填表說明」及「104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日程表」等相關表件,請至桃園市國小及幼兒園教師介聘網http://teacher.tyc.edu.tw/法規及表件下查閱。
一、辦理情形:
一、目的:提升國中小教師對於性教育議題的相關知能與教學能力,並進行實務分享討論,進而促進青少年的性健康。
一、為了將環境教育落實於日常生活中,從小學教育開始紮根,培養孩子們認識氣候變遷的衝擊,特結合水資源調適議題,辦理本教學工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