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7年12月22日南大視訓字第1070023221號函辦理。
二、 本案研習訊息如下:
(一)北區:108年1月18日(週五)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40分,地點: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二)中區:108年1月16日(週三)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40分,地點:臺中市立啟明學校。
(三)南區:108年1月17日(週四)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40分,地點:國立臺南大學啟明苑204室。
三、 檢附實施計畫(含課程表)1份。
一、 依據本校107學年度校務發展計畫辦理。
二、 研習主題:智能障礙及情緒障礙的認識與輔導。
三、 研習講師:呂美玲教師(成功國小)。
四、 研習對象:本市國中小教職員工、家長及特教助理員等。
五、 研習時間:108年1月12日(星期六)13時0分至16時0分,共計3小時。
六、 研習地點:桃園市蘆竹區外社國小二樓視聽教室。
七、 報名方式:請於108年1月11日(星期五)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index.php)-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登入縣市(桃園市)-各級學校(國小)-學年(107學年度上學期)-關鍵字(登錄單位:外社國小)報名。
八、 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貴校准予公(差)假登記。
九、 如有疑義請洽外社國小輔導室彭主任,電話:3241874分機610。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2月2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70157761號函辦理。
二、 檢附旨揭節目主題及日期表暨節目收聽資訊1份。
主旨:有關本校辦理桃園市平鎮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教師增能共備研習一月份場次,如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7年12月12日師大特教字第1071034976號函辦理。
二、 旨揭雙年會訊息如下:
(一)參加對象:公、私立高級中等及國民中小學學校教師。
(二)辦理時間:108年4月12日(星期五)至108年4月16日(星期二)。
(三)辦理地點(暫定):
1、 108年4月12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博愛樓。
2、 108年4月13日至16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台北院區。
三、 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08年3月15日(星期五)為止,請至會議網頁註冊,網址:http://www.iratdetaipei.org/home.php。
(二)若需研習時數,即日起至108年3月15日(星期五)為止,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大專特教研習登錄,網址: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unit_type=2。
四、 本案參與人員研習期間之核假,由服務學校逕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卓處。
五、 檢附旨揭研習計畫1份;如有疑義,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承辦人周佩蓉助理,電話:02-77345046。
一、 依據108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入學前鑑定分區宣導實施計畫暨本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入學前鑑定相關事宜第5次研商會議決議辦理。
二、 本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採入學前鑑定,申請資格為107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6年級學生,訂於108年3月至4月辦理(詳細鑑定日期以簡章公告為準);為使各國小親師生熟悉並了解108學年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相關事宜,並發掘各類資賦優異學生,提供學生接受適性教育之機會,特辦理旨揭說明會。
三、 本案活動訊息摘錄如下:
(一)辦理時間:108年1月15日(星期二)及108年1月17日(星期四)晚上7時至8時30分。
(二)參加對象:本市各國小學生、家長及教師。
(三)辦理地點:分為五區5個場次宣導。
1、 桃園區:108年1月15日(星期二)假大有國中辦理。
2、 大園區、蘆竹區及龜山區:108年1月17日(星期四)假光明國中辦理。
3、 八德區、大溪區及復興區:108年1月15日(星期二)假大成國中辦理。
4、 中壢區、平鎮區及觀音區:108年1月17日(星期四)假內壢國中辦理。
5、 龍潭區、楊梅區及新屋區:108年1月15日(星期二)假石門國中辦理。
(四)報名方式:108年1月2日(星期三)至108年1月10日(星期四)下班前,請各國小輔導室協助網路線上報名,至光明國中首頁點選連結。
四、 檢附旨揭說明會實施計畫1份。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教特字第1070007394號函辦理。
二、 研習講師:清華大學特殊教育系孟瑛如教授。
三、 研習主題:多層次班級經營。
四、 研習對象:本市國中小教職員工、家長及特教助理員等,依報名順序可錄取100人。
五、 研習時間:107年12月19日(星期三)13時30分至16時30分,共計3小時。
六、 研習地點:桃園市平鎮區山豐國小二樓新視聽教室。
七、 報名方式:請於107年12月18日(星期二)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index.php)-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登入縣市(桃園市)-各級學校(國小)-學年(107學年度上學期)-關鍵字(登錄單位:山豐國小)報名。
八、 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貴校准予公(差)假登記。
九、 本校提供飲水,請自備環保杯,如有疑義請洽山豐國小輔導室特教組林老師,電話:4691784分機612。
主旨:檢送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暨「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發布令影本(含實施要點及部分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