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計畫第六點、作品規格與注意事項(四)修正為「參賽者必須並將報名表等書面資料,簽名後連同作品原始檔燒錄於光碟後,繳交作品前請務必確認可於電腦(或影音光碟機)正常播放,若無法正常播放則視同放棄參加資格。」,參賽者勿需先行將作品上傳至YouTube空間。
二、本活動徵選至103年10月31日止(以掛號郵寄日期為準),受理徵件作品報名繳交,參賽作品為5-7分鐘影片,對於家庭教育議題有興趣之教師,請踴躍報名。
三、請於截止徵件日期前,將作品包含書面文件、資料光碟及作品光碟各2份,以掛號信件寄至桃園縣龜山鄉樂善國小(33341桃園縣龜山鄉樂善村11鄰樂安街71號)收,封面加註「桃園縣103年度家庭教育微電影徵件」字樣,學校聯絡人:陳維士老師,電話:03-3281002轉210。
四、本案實施計畫可至本中心網站http://family.tyc.edu.tw/「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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