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縣103年度教育電子報發行計畫」辦理。
二、召募類別:
(一)實習記者
(二)離任記者回任
三、資格:本縣公立高國中、小學之現職教師為主(含行政人員)
四、人數:依報名人數則優錄取。
五、權利義務:
(一)每月給予半天3次之公差假外出採訪(含發刊會議),公差假採訪須依學校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二)差假出席每月發刊會議並支領差旅費乙次。
(三)每月依發刊會議分配主題進行採訪撰稿並交稿,方得支領差旅費乙次。
(四)經刊登之文稿應免費提供大眾媒體轉載使用。
六、獎勵:
(一)採訪文稿經審核通過刊登,依教育電子報稿費支出標準給予稿費,並依本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核給著作分數每篇0.1分獎勵。
(二)實習記者經評估足堪勝任且服務優良者,列入104年度正式記者名單。
七、報名方式:請於103年10月31日前,將個人履歷表(附件一)及1000-1500字簡述(回任記者簡述免)之電子檔逕寄head@mail.lsps.tyc.edu.tw ,檔名:學校+姓名。
八、錄取通知:11月15公告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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