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桃園市楊梅區瑞埔國民小學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教師助理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特教服務相關資歷且服務成績優良者優先僱用。
三、品行端正,具有愛心、耐心、同理心與服務熱忱,能接受及願意照顧身心障礙學生者,並能配合學校需要作任務分配及調整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如:飲食、入廁、行動……等。
二、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三、在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協助實施學生學習、評量、生活輔導等事宜。
四、維護身心障礙學生參與校內大型活動及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五、協助辦理學校與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聯繫事項。
六、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七、協助及接送本校身心障礙學生搭乘交通車上下學。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瑞埔國民小學(桃園市楊梅區中興路133號)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一)應備文件:請下載簡章所附報名表、切結書及自傳格式使用,並檢齊簡章所列繳交資料自即日起至104年3月6日(星期五)止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人事室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符合資格者通知參加甄選,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二)本案約僱期間自104年4月7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另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聘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三)本次甄選擇優錄取正取名額1人,並得依需要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如錄取人員自願放棄或未依規定辦理報到或經錄用人員中途離職,其所餘職缺由本次甄選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待遇: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33,908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離職儲金自付部分。 (五)未獲錄取者如需退回報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書寫收件人及地址,俾利郵寄;本次報名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僅供本次甄選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六)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校人事室張主任,聯絡電話:03-4822018分機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