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該會104年3月2日優教燮字第0146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請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林盈然小姐,電話:02-27324088;E-mail:cage.ntue@gmail.com。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相關資料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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