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該會104年3月13日桃視芳字第10400019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陳雅逸,電話:(03)3476473;傳真:(03)3477157;E-mail:tyhvisa86921@yahoo.com.tw。
四、其餘事項詳如簡章,隨文檢附報名表及興趣志向參與訪查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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