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時間:104年3月27日(五)18:30-20:30。
二、講師:士林地方法院-吉靜如調查官。
三、講題:從青少年危機行為談家長管教策略與認知。
四、對象:家長、教師。
五、地點:新屋國中2F視聽教室。
六、教師請至本市教師研習系統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另本校開放校內停車。
七、本案聯絡人:謝秉翰,連絡電話03-4772029分機611。
人氣147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