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04年至106年「闔家安康」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經公開徵選由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山人壽公司)獲選承作,請查照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4年3月31日總處給字第10400292211號函辦理。
二、「闔家安康」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原由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作至104年3月31日止,經人事總處重行辦理公開徵選承作保險公司後,由南山人壽公司接續為公教同仁提供服務,辦理期間自104年4月1日0時起至106年3月31日24時止,為期2年,請各機關轉知有需求之同仁,逕洽南山人壽公司辦理;洽詢電話:0800-020-090。
三、104年3月31日止仍在保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所承作之「闔家安康」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者,如於104年6月12日前加保且提供104年3月31日在保證明資料,不受續保年齡之限制,保險效力並接續自104年4月1日起生效,發生之事故得依本保險規定申請理賠。
四、檢附人事總處原函影本、南山人壽公司本保險投保計畫及加入表各1份,並請逕至公務福利e化平台(https://eserver.dgpa.gov.tw)之公教團體保險專區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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