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南崁高中104年7月22日南高特字第1040005779號函辦理。
二、為發展本市高國中小藝術才能音樂班特色,擴展音樂班教師教育專業知能並開發各種藝術創作之可能性,本局特委請南崁高中辦理旨揭研習。
三、本案研習時間:104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13:00-16:00。地點:南崁高中五樓電腦教室。
四、參加人員:本市高國中小音樂藝術才能班老師、一般音樂教師或對音樂有興趣教師,共30人。
五、報名方式:請於104年8月25日前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網路報名。
六、本研習同意於課務自理原則下公(差)假半日登記前往,全程參與者同意核發3小時研習時數。
七、其餘事項請詳閱計畫(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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