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2月21日臺教師(三)字第1040175900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活動目的:為結合理論與實務,提供師資生驗證及實踐教學理論經驗,在職教師精進教學知能。
三、本案為鼓勵各校師資生及在職教師參與,豐富優良教案及教學演示影片,續傳優質經驗,獲獎者將優予敘獎。
四、各學習領域繳件時間及競賽相關規範請參閱簡章,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簡章所載各學習領域助理。
五、檢附旨揭競賽簡章及彙整表1份,相關電子檔於國民小學學習領域教學中心平台(http://laes.ntcu.edu.tw/platform/index.aspx)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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