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104年12月25日10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第2次審議會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旨揭成果發表觀摩會訂於105年4月30日(星期六)上午8時20分假本市平興國小舉行,請貴校協助轉知家長並依下列時程辦理:
(一)105年4月14日至4月21日(下午4時前):104學年度已通過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家長,依限繳交年度計畫成果報告並送達平興國小:(桃園市平鎮區廣泰路168號)。
(二)105年4月30日:舉行本市104學年度學習成果發表觀摩會,請轉知104學年度已通過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家長並鼓勵105學年度有意願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家長參加,活動報名表另請貴校於105年4月22日前傳真至平興國小輔導室(FAX:4029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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