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05年9月5日科實字第10502005380號函及105年9月10日科實字第10502005650號函、永豐高中105年11月4日教字第1050011707號函及本局105年10月24日桃教中字第1050082465號函辦理。
二、本研習營共舉辦六梯次研習,研習地點均於本市永豐高中,時間皆為105年11月30日(星期三)13:00至17:30,各梯次研習科目如下:
(一)第一梯次:生活與應用科學科。
(二)第二梯次:生物科。
(三)第三梯次:物理科。
(四)第四梯次:化學科。
(五)第五梯次:數學科。
(六)第六梯次:地球科學科。
三、請鼓勵有意擔任第57屆科學展覽指導之教師踴躍參加,並於105年11月30日(星期三)前至教師研習系統(永豐高中)進行登錄報名。
四、本市公立學校教師參加旨揭研習期間經學校同意後核給公(差)假及課務排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本局補助;學校倘須課務排代,請將課表傳真至本局中等教育科(傳真號碼336-7101),並註明研習內容與公文字號,俾憑辦理後續事宜。私立學校教師則請學校本權則自行核處。
五、檢附本案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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