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暨本局105年10月12日桃教小字第1050080714號函續辦。
二、計畫摘錄(請詳參附件)如下:
(一)參加對象與資格(請詳參附件)。
(二)分組方式:分為國中組(含市立高中與私立高中之國中部)、國小組及幼兒園組。
(三)辦理時間及地點:
1、報名起迄日期及繳交方案全文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6年1月11日將書面審查資料及光碟,掛號寄至山頂國小教務處(地址:33344桃園市龜山區頂興路2號)。
2、公布報名團隊:106年1月12日。
3、方案發表初審:106年1月16日及17日假山頂國小辦理。
4、複審訪視輔導:106年2月14日至24日期間,觀察輔導員前往各初審通過之學校協助修改方案。
5、決審:106年3月13日及14日假山頂國小辦理。
(四)評選獎勵方式:決審結果於106年3月29日公布於教育局或山頂國小網頁,依序給予下列獎勵:
1、金桃獎:各組1隊,每團隊獎金40,000元,獎座1座,團隊成員記功1次1人,嘉獎2次2人,其餘成員嘉獎1次。
2、銀桃獎:各組2隊,每團隊獎金20,000元,獎座1座,團隊成員嘉獎2次1人,嘉獎1次2人,其餘成員獎狀1張。
3、銅桃獎:各組3隊(幼兒園組為1隊),獎座1座,每團隊獎金10,000元,團隊成員嘉獎1次1人,其餘成員獎狀1張。
4、佳作:各組若干隊,團隊成員嘉獎1次1人,其餘成員獎狀1張。
(五)獲獎教學團隊,應以得獎金額從事教學考察、教學研究或協助弱勢學生之公益用途,不得做為個人獎勵之用。(六)國中組金桃獎與銀桃獎共3隊、國小組金桃獎與銀桃獎共3隊、幼兒園組金桃獎與銀桃獎共3隊,將代表本市參加教育部教學卓越獎選拔。
三、本案倘有相關疑義,請電洽山頂國小教務處朱主任,電話:3207244轉210。
人氣106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