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電)105年12月16日電公字第1058114754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中、小學教師對電力建設之瞭解,台電每年寒、暑假期間,均定期辦理「中小學教師電力建設研習會」,本課程經提報教育部審議認可在案(詳附件1)。
三、旨述研習會訂於106年2月6日至2月9日(共1梯次)假台電訓練所本部舉行,預計本梯次參訓人員80名,邀請全國各縣(市)高中(職)、國中、國小合格任職教師參加。
四、研習課程內容包括:專題報告─台電經營改善的績效、認識再生能源、認識核能發電、電力建設與電磁場問題面面觀、極低頻磁場之環境暴露與健康風險問題探討、電力實驗設計與應用等,授課講師包括大學教授及學者專家。此外,並安排參訪台電龍門核能發電廠、深美變電所及七張變電所,以瞭解我國電力建設現況。
五、除往返集合地點之路程旅費由學員自理外,研習期間之膳、宿、交通、保險及行政等費用,皆由台電負擔;台電並將依教育部函示於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確實登錄參訓人員出席狀況,全程參與研習會學員之研習時數23小時,將依規定登錄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六、檢附本次研習會實施要點、課程表、課程概述及報名表(詳附件2∼5),本案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之原則下,由各所屬學校依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七、本項活動相關資訊自本(105)年12月19日起公布於台電網站,網址為http://www.taipower.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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