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大成國民中學105年12月21日成國教字第1050009667號函辦理。
二、送件時間:106年6月21日至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送件地點:本市大成國民中學教務處(33465桃園市八德區忠勇街12號,賴安莉教師收)
四、本案獎勵辦法:
(一)各校教學活動光碟送審件數至少1件(不含輔導員) ,所送資料缺漏者及不符者,不列入送件數計算。
1、送件數4-6件,每校核予2人嘉獎1次。
2、送件數7-9件,每校核予4人嘉獎1次。
3、送件數10件(含)以上,每校核予6人嘉獎1次。
(二)送件作品經審查榮獲特優、優等之教師(含小組),每人核予嘉獎1次;榮獲佳作之教師(含小組),每人核予獎狀1張。榮獲特優之教師,每人(組)採計著作分數0.1分,頒發獎座1只,惟由2人以上合作者,著作分數給分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五、本案聯絡人:大成國中賴安莉老師,0936-10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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