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06年2月20日臺中大學原民字第1062060093號函、「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4條規定暨「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二、抵免方式:
(一)修習科目名稱相同者:檢附抵免課程表1份或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二)修習科目名稱不相同,課程內涵相似者:檢附抵免課程表、授課大綱或其他可了解課程內涵之佐證資料。
(三)填寫附件申請表連同證明資料寄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原民中心。
三、收件時間:106年3月1日至106年3月31日,以郵戳為憑。
四、收件地址:40306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原民中心(課程抵免)
五、相關流程規劃請參閱附件。
人氣90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