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6年2月22日府原教字第1060039328號函辦理。
二、本案期以挹注培育經費、建構優質學習環境,培養更多優秀原住民藝術人才,拓展藝術文化視野,進而提升原住民族藝術人文素質。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6年3月31日止。
四、本案聯絡人:巴唐志強,電話:02-89953129,e-mail:zamark28@apc.gov.tw。
五、活動詳細資訊請逕至官網下載使用(http://www.apc.gov.tw/portal/docDetail.html?CID=35AE118732EB6BAF&DID=0C3331F0EBD318C266F60307542F8C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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