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中心106年1月26日桃家教字第1060000187號函諒達。
二、 教育部將每年5月訂為「慈孝家庭月」,強調良好之親子關係需要靠彼此正向互動,以親子雙向尊重與關懷為核心,期望喚起國人表現慈愛、重視行孝美德,倡導「父母慈、子女孝」符合現代社會生活之慈孝思維。
三、 有關旨揭表揚計畫,摘要如下:
(一) 實施對象:本市公私立國中、國小與補校學生及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學生之家庭。
(二) 選拔標準:以「家庭」為楷模選拔對象,家庭成員表現須符合「父母慈、子女孝」之精神,其慈孝表現可多元化呈現,並能展現家庭平日營造溫馨、和樂的氛圍為主,選拔標準以親子互動關係為依據。
四、 詳情請參閱旨揭實施計畫,相關活動訊息亦可至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或教育部家庭教育網(https://moe.familyedu.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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