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虹瑾 -
訓導處 | 2017-03-15 12:11:12
一、 |
依據本府衛生局106年3月7日桃衛醫字第1060013916號函辦理。 |
二、 |
按「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第2條規定,應設置AED之公共場所計交通要衝等8大類場所;另依「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應設置管理人員1名,且需接受AED管理員訓練,並完成線上登錄(衛生福利部公共場所AED急救資訊網http://tw-aed.mohw.gov.tw/index.jsp)。 |
三、 |
本課程以單位內實際管理AED者為優先,每一單位設置1名管理員為主,惟單位內AED台數過多或分布範圍過廣,則建議可多名管理員參加受訓;另AED管理員證照已屆效期者(2年)亦請參訓。 |
(一) |
上課時間:3月20日(星期一)、4月17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至5時40分,請任選一梯次參加。 |
(二) |
上課地點:本府衛生局4樓大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
(三) |
採網路報名方式,請至本府衛生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便民服務/線上服務/線上報名。 |
五、 |
檢附課程簡章1份供參(下載路徑:桃園市政府衛生局,http://dph.tycg.gov.tw/焦點訊息/活動訊息)。 |
六、 |
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活動聯絡人林香吟小姐,電話:(03)3340935#2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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