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鼓勵各校成立童軍團,推展童軍教育活動,培養學校服務幹部及未來社會之志工,特辦理本項活動。
二、申請對象:本市各國中小學(含完全中學)。
三、申請方式:欲申請之學校請填妥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正本,於106年3月31日(五)前,逕送(寄)至瑞原國中訓導處(地址:桃園市楊梅區民豐路69號,聯絡人:彭麗娟組長,電話:03-4782242分機310),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旨揭實施計畫請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檔案下載區(http://163.30.76.50/web_05.php)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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